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精神和《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工大[2017]261号)文件要求,按照工作进程,现启动2023年天津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级别
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级别包括校级、市级和国家级。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相关要求
1.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名学生参与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
2.项目完成期限分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根据情况可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3.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该项目的指导老师、参与学生今后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大创项目。教学单位应认真核查所申报项目,确保立项项目符合要求。
4.大创项目取得成果、发表论著时应标注“国家级(天津市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三、组织安排
1.学生申报
每名学生参与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学生如果已参加往年大创项目,该项目2023年5月可以结题,本次可以再次申报参加1项,否则不得申报。
2.教学单位评审、推荐
学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院级评审工作。学院推荐的项目经教务处审议通过后,认定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3年4月17日11:00前登录“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管理平台” (如果校外访问,须登录VPN后访问)上传申报书,并请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大创操作手册(附件4)。逾期未按要求申报或审核者,视为放弃申报。
3.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天津市教委,由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市级、国家级项目的评审。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3年4月10日(周一)12:00前报送以下材料:
(1)《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
(2)《项目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按项目类型填写),需指导教师审核同意申报。
(3)《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一份,项目全体成员、全体指导教师签字)。
以上材料电子版文件按照“红字-项目名称-负责人学号-负责人姓名”命名(项目名称中双引号等符号省略),ZIP格式打包上传至https://send2me.cn/D8IFfhx-/QFmy9HGnNO4mTQ;纸质版报送至学院121室,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实验教学中心咨询,学院大创QQ群可加入598824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