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留学生的招生与录取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国际教育学院按相关规定招收留学生,并对申请来校学习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必要时组织入学考试。对于满足入学条件的留学生,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协助留学生完成相关签证办理和入学手续。
二、申请秋季入学的留学生应于每年7月15日之前将申请材料递交给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在7月30日之前向被录取者发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签证材料。申请春季入学的留学生应于每年1月15日之前将申请材料递交给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在1月30日之前向被录取者发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签证材料。提前录取或超期录取应与接收学院协商处理。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入学条件:
㈠ 基本要求:
申请人应持有效护照、高中毕业证和成绩单,成绩合格,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㈡ 中文授课非汉语言专业留学生应满足以下入学的汉语要求之一:
⒈提供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以上证书;
⒉900学时及以上汉语言学习证明;
⒊在我校国际教育学院完成初级阶段汉语课程的学习并考核合格;
⒋通过我校难度水平为HSK三级的入学考试;
⒌600学时及以上汉语言学习证明,则需在大学一年级结束前获得HSK三级证书。
㈢ 全英文授课专业留学生应满足以下入学的英语要求之一:
⒈英语为母语;
⒉雅思5.5分及以上;
⒊托福机考60%及以上;
⒋其他与雅思、托福相关的英语考试证明;
⒌面试合格者。
㈣ 入读汉语言专业一年级的留学生可免除HSK要求。
㈤ 插班生入学要求:
插班入学转入我校的时间为每年9月30日之前,晚于9月30日转入我校的留学生按降一级处理。插班入学留学生可以插入申请专业的一年级第2学期、二年级、三年级第1学期学习,在我校学习期限最短不少于2年。
⒈以“2+2”、“3+1”等形式或申请插班进入我校学习的国外大专毕业生、国外大学在读生及由中国其他院校转入我校的留学生,其原学习阶段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经国际教育学院审核,专业所在学院同意,可免修相关课程并承认其学分。其余课程按照我校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读。
⒉插班进入汉语言专业的留学生,若获得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及以上证书,或提供1200学时的汉语言学习证明,成绩优秀,且通过分班考试,可转入我校二年级插班学习;若获得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及以上证书,或提供1500学时的汉语言学习证明,成绩优秀,且通过分班考试,可转入我校三年级插班学习。
四、留学生应按期到我校国际教育学院和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缴费后办理注册手续。
五、报到期间,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审查证件并办理居留许可;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审查相关入学材料、组织体检、完成报到手续及新生入学教育和留学生学历注册。留学生报到注册后,国际教育学院指派专人带领新生到相关学院完成入学交接工作,相关学院指派专人管理学院留学生工作,并为每个留学生指定辅导员或一帮一的中国学生。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我校留学生报到注册相关工作。
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及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最长不得超过六周,逾期者将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已交注册费不予退还。
七、我校本科专业的修业年限为四至六年,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学校不予注册,取消其学籍,给予退学处理。
八、留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毕业条件才能毕业,并授予学士学位:
㈠ 完成所有必修和专业限选课程,并通过课程考核;
㈡ 完成所有实习、实践活动和毕业设计(论文),并通过考核;
㈢ 所修学分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分要求;
㈣ 以汉语作为教学用语的理工科留学生须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考试;文史类和艺术类留学生须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考试;
㈤ 以英语作为教学用语的留学生必须取得《大学汉语》课程相应学分。
九、本科留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由留学生所在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共同审核,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申请、制作毕业证。留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由留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学院负责将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材料报给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由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作留学生学士学位证书。
十、学分未达到教育教学计划规定90%的留学生发结业证书;学满一年以上但未达到结业条件的留学生发肄业证书。其他可根据实际情况,发相应学习证明。
十一、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相关信息,可访问学校英文网站:http://en.tiangong.edu.cn/1043/lis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