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学习研究成果征集活动公告” |
发布人:郭晓霞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次数:211 |
以下转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研究成果征集活动公告》,如有符合条件的成果,请于5月30日前按通知要求直接提交至承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征集各地、各部门、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学习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鼓励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经验总结,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在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的指导下,西安交通大学承办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研究成果征集活动,深入交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强化理论武装,决战脱贫攻坚。 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成果类型包括:已正式出版的著作,在核心期刊、省级报刊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省部级领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心得体会,省级以上立项课题的结项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的关于脱贫攻坚相关调研报告等,并符合学术规范。 (二)成果所体现的政治立场、观点、方法必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成果要深入阐释和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彰显鲜明的理论特色和实践特色。 (四)提倡“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反对“长、空、假”的不良文风。 二、征集选题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研究 (二)关于党对我国扶贫工作领导的研究 (三)关于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格局研究 (四)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体系研究 (五)关于脱贫攻坚中全面从严治党研究 (六)关于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研究 (七)关于共建一个没有贫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 (八)关于脱贫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研究 (九)关于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研究 (十)脱贫攻坚中的优秀案例、经验总结、理论总结、精神总结 (十一)其他相关选题 三、征集时间及原则 (一)成果征集活动自2020年3月6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止。 (二)成果征集和评选坚持广泛征集、专家评审、择优入选的原则。 四、征集评选 (一)成立评审评委会。评审评委会由一定数量全国知名专家学者组成。 (二)评审评委会评审。通过初审、匿名评审、复审等环节,对应征来稿进行评选,评出获奖成果,并按等次颁发荣誉证书。 (三)成果获奖名单将于2020年6月1日-6月10日以电话或邮件通知入选者,敬请关注。 五、成果应用 (一)建立研究成果汇编数据库,免费共享。 (二)组织召开全国性的理论研讨会。 (三)组织专家学者对应征来稿进行评选,优秀成果摘要将汇编成册。特别优秀成果征得作者授权后,公开出版发行。 (四)优秀成果部分内容,将在国务院扶贫办网站发布,向优秀期刊推荐发表。 (五)给扶贫等相关部门、研究部门提供参考。 六、投稿方式 (一)投稿成果请提交2份纸质版以及电子版(著作酌情提供电子版)。原件不再返回。 (二)成果纸质版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邮寄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三)成果电子版、申请表于2020年5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xjmyfpyt@163.com。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亚丽:029-82668282 13186050532 赵 妍:010-84419805 13072913503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