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机房管理办法(2022年6月修订)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机房是放置学校网络设备、服务器和数据存储等关键设备的重要场所,其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为实现机房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机房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机房出入实行门禁系统管理,持门禁卡刷卡方可出入。
(一)机房门禁卡由网信办办公室统一发放,相关信息建档管理;
(二)机房门禁卡包含持卡人的姓名、照片、部门等信息。门禁卡专人专用,不得转借,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持卡人承担;
(三)门禁系统施行进出管制, 即刷卡进入、刷卡出门。持卡人刷卡出入应随手关门,避免意外情况发生,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持卡人负责;
(四)非网信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需在网信办办公室填写《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机房人员出入登记表》,登记相关信息,经网信办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方能进入。在机房内未经网信办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搬动或接触服务器、存储及网络设备;
(五)非网信办工作人员在机房工作完毕,离开机房时应告知网信办工作人员,填写离开时间,经网信办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六)非网信办工作人员在机房工作过程中,网信办相关人员需全程随同,遇特殊情况不能随同的,务必通过机房监控系统,随时关注机房内情况;
(七)门禁卡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网信办办公室挂失,再申请补发。因挂失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持卡人承担相关责任;
(八)持机房门禁卡的工作人员若离职或离岗,必须及时办理退卡手续。
第二条 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后只允许进行预先计划的服务器、存储或网络设备维护工作,不得在机房内进行与维护无关的其他工作,严禁在机房会客或处理个人事务。
第三条 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各类设备、设施实行规范操作,对机房内任何线路及各种应用系统的改动,必须及时更改标签。
第四条 设备出入机房,需填写《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机房设备出入登记表》,经网信办工作人员核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带入(出)未办理出入手续的设备。
第五条 进入机房需穿鞋套,注意保持网信办机房的环境卫生,严禁携带食物、液态饮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物品以及与维护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第六条 做好机房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做到常检查、勤整理,确保网络及服务器运行的通畅。
第七条 做好机房防火、防霉、防潮、防尘、防雷击的安全防护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机房人员出入登记表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