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发布时间:2018-12-07浏览次数: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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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最早的学科始建于1912年,1958年开始独立办学,原名河北纺织工学院,1968年更名为天津纺织工学院,2000年更名为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纺织高等教育的学府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工业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总占地面积约19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学校下设16个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名,其中本科生24000余名,研究生3000余名,在校留学生1700余人次。

天津工业大学现有61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其中包括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天津市品牌专业、6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8个、应用型专业12个,获得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个。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5个学科入选天津市“双一流”建设学科、5个学科入选天津市“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群)、1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拥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A+,数学、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四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校拥有天津市属高校中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离膜与膜过程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6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和天津市工程中心7个、天津市技术推广中心1 个,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建有天津市膜分离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9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市级虚拟仿真实践教学中心3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1个,拥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个,天津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1个。

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800余名。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4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名,拥有“何梁何利基金科学技术奖”和“光华工程科技奖”获得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召集人)、国家批准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科技部“科技创新推进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特聘(讲座)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高层次人才200余名,特聘两院院士和国外兼职教授50余名。入选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学校鼓励自主创新,彰显现代纺织和产学研结合的特色,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近年来,学校承担了“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有关省部级各类科研课题近千项,并取得多项标志性和突破性成果,累计获得国家科技奖13项, 2007-2015年连续九年蝉联11项,获授权专利1000余项。形成了“先进纺织复合材料”、“膜分离技术”、“特种纤维与产业用纺织品”、“纤维界面处理技术”、“工程电磁场与磁技术”、“电机系统及其智能控制”、“机电设备集成制造”、“半导体照明与材料”等八大特色科研优势,构建了以能源材料、数字化纺织、功能服装、纳米材料与技术等为重点的支撑领域,确立了物联网技术、循环经济、纺织经济、工业工程与管理、公共危机管理、应用法学等新兴发展领域。多项科研成果打破国际垄断、应用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高科技产业。

学校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与德国、英国、瑞士、芬兰、澳大利亚、美国、韩国等3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80多所大学或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交流关系,每年选派本科生、研究生到国外留学,与国外多所院校开展“2+2”“3+1”等多种模式的校际交流,同时接收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留学生来校学习。

欢迎广大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一步了解我校详情请登录//www.letillerey.com

    以下为我校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考须知,请认真阅读: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1. 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MB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199月1日)

    4.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8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考生网报成功后须在上述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具体要求如下: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与初试具体科目可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gatzs.com.cn/)查询,并务必将确认的初试具体科目以电话告知我办,联系电话022-83955016。

  

    现场确认要求(具体要求可咨询报考点)

    1.所有考生须在20191月10日前,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供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四)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络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络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络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络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传真:(00853) 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考生须特别注意,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130500设计学、工程硕士中的085237工业设计工程、以及135108艺术设计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天津工业大学,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初试。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详细考试科目详见“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gatzs.com.cn/)。

  初试合格者,复试与否及复试方式由我校确定并通知考生。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具体时间:20194月13日至14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具体日期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

    (三)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我校将发出通知,告知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具体地点。

  复试时间:20195月上旬,具体时间我校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96月开始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9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务必书面提前与我校沟通,办理相关请假等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院学籍办,咨询电话:+86 022-83955021),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2.5-3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兼读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奖助学金标准(详见http://yjsb.tiangong.edu.cn/)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置奖助学金。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入学成绩与学习期间情况评定其奖助学金等级。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八、其他说明

   具体执行政策请以当年国家公布的相关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讯位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陈斌

    电    话:+86022-83955016

    传    真:+86022-83955016

    址:http://yjsb.tiangong.edu.cn/main.htm

  

天津工业大学

20181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