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6-1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全体任课教师、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考试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津工大[2020]62号)及《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津工大[2019]140号)文件,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成绩上报的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

凡属课程计划内的课程和其它学习环节均须进行成绩考核;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均按百分制评定成绩。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考核,一律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可以采用考查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考试可采取笔试、口试形式,笔试可采用闭卷、开卷或论文等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确定。

考查可采用笔试、口试、开卷、闭卷方式,也可根据研究生某一学习环节的过程及结合考查成绩综合评定。

二、考核办法

1. 考核安排

(1)全日制硕士第一外国语考试于7月8日(周一)上午10:2012:00进行。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培养单位负责安排监考和巡考教师并按本单位教学绩效考核。

(2)全日制研究生其他公共学位课及所有公共选修课、所有博士研究生课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的专业课程及选修课程,均由任课教师组织。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设的公共学位课程由任课教师负责安排并按考试要求组织实施。

(4)“文献检索与科技论文写作”(1231420101)由图书馆和各学院共同承担。课程成绩由两个单位的成绩按照规定系数加权所得,由图书馆授课教师汇总整理并录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

2.考核方式

课程结束后,研究生按照任课教师要求,参加考试。已办理过课程缓考的研究生应及时与本学期课程任课教师确认参加正常考核。

任课教师应将考核方式、考试时间及考试要求考前一周通知到全体参考研究生。

三、考试要求

1.考试科目的命题及试卷要求

全日制硕士“第一外国语”考试由任课教师为主监考、研究生所在学院配合安排监考和巡考教师。考场安排见附件1。

其他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监考教师。

 (1)任课教师负责考试科目的命题、试卷的印制、各考场试卷分发、收齐、考试过程试卷相关解释、试卷批阅、成绩上报等工作。考试前任课教师进入个人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确认并打印选课研究生名单一份(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教学管理→课程选修名单→打印)

应根据名单人数清点试卷并装入研究生考试专用试卷袋(试卷袋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院领取)。

(2)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期末考试,在考试命题、考试组织以及成绩评定等环节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压实责任,严格把关

2.监考要求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考试,每个考场设主监考1名,副监考1-3名。

监考教师应在考试正式开始前至少20分钟到达,主监考负责前往考务办(一公教B101)领取试卷,并于考试结束后将试卷收齐交回考务办。副监考负责配合主监考做好考场座位安排、试卷发放、收齐、参考研究生名单的签名及考场秩序的监管与维护等各项工作。

任课教师除担任相应考场的主监考外,还需负责相邻考场的听力播放、试卷内容释疑等相关工作。各考场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能擅自离开考场;如遇试卷内容问题,可前往任课教师所在考场询问。

 (2)参考研究生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此外,已办理过课程缓考的研究生应及时与本学期课程任课教师确认参加正常考核,考试前,除学生证或一卡通外,还应同时出示《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缓考事项申请审批单》。

提交《第一外国语免修申请审批单》并获批准的研究生,应及时与任课教师确认平时成绩,并准时参加期末考试。

 (3)各学院请先核对考场和参考学生信息,确认无误后按照安排,为本学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考试安排监考教师和巡考人员,并负责在考前通知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及相关教师考试安排及要求。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21日(周五)前填写本单位监考巡考人员名单,将相应教师姓名填写在“主监考”“副监考”“巡考”中学院名称下方。

 (4)研究生院负责各考场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培养单位巡考人员主要对本单位研究生的考场秩序以及监考教师进行检查。

 (5)其他课程考试的监考,参照上述要求进行。

3.缓考要求

 (1)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缓考,因病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期参加考试时,必须事先持医院证明等证明材料向导师与培养单位请假,填写《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缓考事项申请审批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缓考。

 (2)已办理过课程缓考的研究生无需再次参加课程部分的学习,但需要与下一学年的研究生一起正常参加考试。

四、2023-2024-2期末考试成绩提交与考试试卷上报安排

 1.“文献检索与科技论文写作”课程成绩。自2021级研究生起,“文献检索与科技论文写作”课程由图书馆与研究生所在学院共同完成。

各学院应在20246月28前将本学院教师授课部分的成绩单电子版和纸质版(授课教师、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各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202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gdpyb@126.com。图书馆授课教师汇总两部分成绩后,为学生登入最终成绩。学生信息可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教学管理课程选修名单找到相应班级导出。

 2.成绩上报

(1)任课教师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用户名为本人教工号,初始密码为本人教工号。进入系统后选择:课程成绩管理→课程班级成绩录入→选2022-2023春学期及所任课班级录入成绩,成绩在逐页确认无误后再点“提交、打印”成绩上报系统将于20248月20日关闭。

(2)任课教师在线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学院保留,一份放在试卷袋中,一份交研究生院)上交所在学院。

各学院汇总填报“研究生成绩报告单汇总表”并收齐本学期本学院所开全部课程成绩单后20249月11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成绩报告单汇总表》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中的“培养管理”→“教务管理”下载。

 3.各年级开设的课程考试与考察按照《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津工大[2019]140号)》要求进行。试卷、答题纸、考试形式、考核方案、成绩单、线上考试情况说明及培养过程资料均由所在学院保存至少5年,以备检查。通过论文、口试以及考查等方式进行课程考核的任课教师,要在试卷袋中附命题以及评分标准一份。

 4.各年级开设的课程考试成绩均需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线上报,不允许其他形式补报。

五、2023-2024-2期末考试成绩查询

 各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对本学期所修课程于20247月15前完成课程评价后,方可查询到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请各学院督促研究生务必完成课程评价,以免影响个人成绩单的正常显示。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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